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3號)、《旅行社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50號)及《旅游投訴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游局令第32號)有關規(guī)定,現將我市2020年第一季度旅游投訴信息公示如下:
序號 | 投訴時間 | 被投訴旅游企業(yè)名稱 | 許可證編號(等級) | 投訴問題摘要 |
1 | 2020.1.9 | 春秋國際旅行社 | L-GD-CJ00191-JMS-WD0002 | 市民反映其夫妻二人于1月2日在該社報團參加1月4日出發(fā)到廣西賀州的兩日游,團費899元/人,行程表注明入住的酒店是四星級酒店,但實際入住的酒店二星級都達不到,且包餐的伙食也不如意,故市民認為該社欺騙消費者,不合理 |
2 | 2020.1.28 | 金馬國旅 | L-GD-CJ00201-JMS-WD0001 | 各地出現新冠肺炎疫情,北京有很多景區(qū)關閉不接待游客,該社重新規(guī)劃旅游線路后,新線路的價格比原線路的價格低,故客人不同意更換線路并向該社要求退款,該社告知客人需要扣取800元/人的費用,客人表示不滿 |
3 | 2020.1.28 | 南湖國旅 | L-GD-CJ00278 | 市民反映1月12日在該社報名參加貴州旅行團,年初一出發(fā),已支付19380元(8個人的團費),因新冠肺炎疫情,無法正常出游,要求該社退回80%的款項 |
4 | 2020.1.31 | 江門廣之旅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鶴山營業(yè)部 | L-GD-CJ00460-HSWD002 | 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市民咨詢于1月23日向該營業(yè)部申請退款,該營業(yè)部收取20%服務費的行為是否合理。 |
5 | 2020.2.4 | 大方旅行社 | L-GD-CJ00121-HSWD016 | 市民反映1月15日,其向該社的業(yè)務員報名泰國旅行團,并通過微信轉賬的方式支付四個人共15600元報名費,但當時業(yè)務員沒有開具收據、合同及出團通知書。隨后市民了解到泰國有確診新冠肺炎病例,故于1月22日要求該社退款,但該社未有答復,后來1月23日早上9點36分業(yè)務員才發(fā)送電子合同(編號:EJNQLNRX60XG)給客人?,F市民擔心健康問題,故要求該社退款。 |
6 | 2020.2.4 | 飛揚旅行社 | L-GD-CJ00159 | 市民反映2019年12月25日到該社報名參加2020年1月27日出團價值4000多元的兩人五天越南旅游(有消費憑證),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有文件規(guī)定暫停旅游經營活動,市民要求該社退款,但該社的工作人員表示預訂越南酒店的費用(320元/人)不能退,其他費用可以退,市民認為不合理。要求該社全額退回。 |
7 | 2020.2.4 | 國通旅行社 | L—GD-02236 | 市民反映其丈夫2020年1月1日在該社支付13600元(有消費憑證)報名參加“華東五市純玩六天”的旅行團,由于新冠肺炎疫情,1月24日全國旅行團已暫停出團,其于1月23日向該社提出退團申請,該社表示團費不能退,1月24日正常出團,最終旅行團沒有成功出團?,F該社告知只能退回6400元的團費,其認為不合理,要求該社全額退回團費 |
8 | 2020.3.13 | 春秋國旅 | L-GD-CJ00191-JMS-WD0002 | 市民反映2020年1月,其在該社報了1月31日(年初七)出發(fā)新馬的旅行團(即新加坡與馬來西亞,共5天,約4000元/人,共3人參團,有消費憑證),1月29日(年初五)該社通知其旅行團取消出團。3月10日早上市民收到該社的微信消息,該社以中國不允許出境,外國地接社不愿意退回費用為由,告知退團需扣除1000元/人的費用(包含300元的簽證費用和700元的房間費用),但據市民了解1月31日新加坡已限制中國人入境,故認為該社扣費不合理,要求全額退款 |
9 | 2020.3.17 | 盈科美辰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江門分公司 | 市民反映其于2019年12月24日報名參加該社2020年1月23日至1月28日到云南雙飛六天游的旅游團,共3人(兩大一小),合共支付了9998元。1月25日在旅游期間,因新冠肺炎疫情,云南當地有很多旅游景點已暫停對外開放,該社咨詢參團人員是否愿意更換景點時,均一致同意取消余下旅程。1月26日所有參團人員均自費(590元/人)乘坐高鐵回程。由于該社曾承諾將未產生的費用退回,但在辦理退費時沒有將余下旅程的車費退回及沒有將乘坐高鐵與乘坐飛機(450元/人)的票費差價140元/人退回,其對此表示不滿?,F市民要求盡快退回余下旅程的車費及將乘坐高鐵與乘坐飛機的票費差價 | |
10 | 2020.3.25 | 金馬國旅 | L-GD-CJ00201-JMS-WD0001 | 市民反映2019年12月30日報名參加該社2020年1月25日出發(fā)的泰國六天游,共2人報名,支付了9398元,有消費憑證和合同。2020年1月25日,當市民他們在廣州白云機場寄存行李后,發(fā)現參團人員里有16名湖北戶籍人員,且該社只能口頭告知這16名湖北戶籍人員一直在廣州沒有到湖北,但無法提供他們的健康證明,也無法證實他們是否與湖北戶籍人員接觸過,嚴重影響其他旅客的人身安全,導致無法成功出發(fā),行程取消?,F該社表示會按600元/人的標準退費。市民認為不合理,要求該社全額退款。 |
11 | 2020.3.27 | 南湖國旅 | L-GD-CJ00278 | 市民反映其報了去北京、天津7天雙飛的旅行團(總價6138元),出發(fā)時間是2月2日,市民于2020年1月21日簽的合同。現市民要求退團,該旅行社同意退款,但需要市民200元。市民通過媒體知道,因為疫情期間取消的旅行團不應該扣除200元的費用,市民認為扣除200元的費用不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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