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據(jù)
二、責任主體、公開時限、方式和監(jiān)督渠道
第二部分 主動公開基本目錄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據(jù)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三)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
(四)《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實施細則的通知》
(五)《廣東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省級部門主動公開基本目錄編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六)《江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fā)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省市縣三級主動公開基本目錄編制發(fā)布工作的通知》
(七)《鶴山市2021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分工方案》
二、責任主體、公開時限、方式和監(jiān)督渠道
【責任主體】鶴山市審計局
【公開時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法律法規(guī)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公開方式】鶴山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江門鶴山市審計局部門頻道主動公開(http://www.pshycm.com/gzjg/sfbm/hsssjj/)
【監(jiān)督渠道】通過鶴山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江門鶴山市審計局部門頻道互動、電話(0750-8988369)等方式監(jiān)督
第二部分主動公開基本目錄